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和《伊犁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和管理办法》(伊师党发〔2024〕12号)文件要求,现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考核合格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等方式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完成政审、体检等工作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纪委:0999-8126029,组织人事部:0999-8120454
伊犁师范大学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