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地质研究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长安大学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已经结束,现按照有关程序,对面试合格、体检合格、政审合格人员进行拟录用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来电等方式向自治区地质局纪委、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机关党委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自治区地质局机关纪委电话: 0991-4856282
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机关党委电话:0991-4512308
自治区地质研究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