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成绩及体检安排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编制内高层次人才考核公告》要求,自治区人民医院已完成考核环节,现将考核成绩(含试工成绩、面试成绩)及体检(含心理测试)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成绩(详见附件1)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与报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4年12月26日—12月27日期间,上午07:30—10:00开始(周四至周五,共2天)。
(二)体检地点:自治区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新华南路338号)。
体检工作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中,附件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包括心理测试。
2.体检时请携带黑色签字笔。
3.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体检费用:男士478.55元/人,女士487.55元/人(费用支付方式为:现金、微信、支付宝,现金缴费请自备零钱)。
5.心理测试报告及体检报告由单位统一领取。
6.体检要求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考察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电话
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991-8560087
招聘联系人:白老师、郭老师、朱老师
附件:1.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