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团装备库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兵团民兵装备库看管队伍建设,夯实一流民兵队伍建设基础,完善看管队伍配备,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忠于职守、责任心强的看管队伍。根据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党发[2021]29号)文件及其他法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十二团装备库面向社会开展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员2名,限男性。
三、报名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名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热爱人民武装工作,思想纯洁、行为端正、历史清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1日期间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JGMB优先。
3.具备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团队协作等基本素质能力。
4.非退休人员、非双重劳动关系身份的人员。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社区矫正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平台
通过十二团微信公众号,在机关、连队、社区政务公开栏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10:00--3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十二团装备库(十二团中长路冬不拉水厂右侧),联系人:李永春联系电话:15026391168。
3.资格审查。报考所提交全部材料必须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经学(www.chsi.com.cn)验证通过的学历证明、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纪律要求承诺书》签字原件(详见附件2)。
5.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3月26日(1天)
面试地点:十二团装备库
2.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
3.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4.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合,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2.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附加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JGMB、全日制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在成绩上可加5分,附加分不累计,上限5分。
4.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中共党员、退役军人、JGMB、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者优先,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的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时间:2025年3月27日
体检地点:十二团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经批准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由招聘单位在面试、体检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通过十二团微信公众号、机关、连队、社区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工作由团镇纪委负责监督,并严把试用期审核关。
六、相关待遇
1.工资标准参照师市同地区同区域辅警待遇标准执行(具有连队职工身份并按政策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受聘方缴纳的部分,从受聘人员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七、注意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团装备库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