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科技成果转化岗(1-2人)
2.平台项目管理岗(1-2人)
3.科研财务助理岗(1-2人)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研究生
三、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
(一)科技成果转化岗
岗位职责:
1.负责科研成果的挖掘、评估与商业化对接,推动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管理;
2.协助编制科技成果转化方案,协调校企合作、技术合同签订及项目落地;
3.跟踪国家及地方科技政策,参与科研项目申报及成果推广活动。
任职要求:
1.理工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技术研发或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2.熟悉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有技术经纪、产学研合作经验者优先;
3.沟通能力强,具备跨部门协作及资源整合能力。
(二)平台项目管理岗
岗位职责:
1.负责科研平台(实验室/工程中心)项目全周期管理,包括立项、执行、验收及档案管理;
2.编制科研计划,统计分析平台运行数据,撰写项目总结及奖励申报材料;
3.协助制定平台管理制度,协调设备采购、维护及开放共享工作。
任职要求:
1.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等专业优先;
2.熟悉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具备数据分析或公文写作能力;
3.责任心强,能高效协调多方资源完成项目目标。
(三)科研财务助理岗
岗位职责:
1.负责科研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及财务决算,确保经费合规使用;
2.审核报销单据,对接财务系统处理税务申报及资产登记;
3.协助科研人员完成财务审计、绩效评价及政策咨询工作。
任职要求:
1.财务管理、会计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持有初级会计职称者优先;
2.熟练使用用友、金蝶等财务软件及Office办公工具;
3.工作细致严谨,严守财务保密制度,服务意识强。
四、薪酬福利
1.薪资标准:
本科毕业生:≥3500元/月
硕士毕业生:≥5500元/月
(具体薪酬根据岗位职责面议)
2.福利待遇:
缴纳社会保险;
提供校园一卡通,享受校内食堂、图书馆等资源;
外地人员可协助申请石河子市人才公寓。
五、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375434017@qq.com(邮件主题命名:“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
3.资格审查:学校科研处进行材料初审。
4.综合考核:通过初审者参加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录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5699326080
工作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中区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2.科研助理岗位为合同制聘用,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3.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石河子大学科研处所有。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