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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卫生健康委所属相关事业单位2025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补充通告

中国新疆人才网 | 2025-04-0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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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相关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补充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现对《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相关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通告》中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中关于年龄的要求

  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9年4月1日(含)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1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1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4月1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4月1日(含)后出生。

  二、笔试时间调整情况

  因原定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考试时间冲突,现调整至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

  三、非考核制岗位招聘程序中面试环节调整情况

  非考核制岗位招聘程序: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其中面试包括两个环节:试工与面试(面试总成绩=试工成绩×60%+面试成绩×40%)。

  1.试工

  资格审查结束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工结束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工及试工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试工环节为招聘环节,其间不计薪)。

  2.面试

  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及招聘单位官网通告。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官网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地点。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集中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非考核制岗位总成绩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相关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中要求的笔试面试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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