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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5年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教师招聘公告(若干)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 | 2025-04-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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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政策要求,拟面向社会公 开招聘高校教师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和省 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 (一省一校)入选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高校,全国 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8 年学校入选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省合建”高校。2019年学校入选第二批“全 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2020年学校获评“全国文明校园”。2021年学 校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2年学校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 高校、“全国党建示范高校”建设单位。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始终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的办学 定位,把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医学人才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科 教育为主,稳步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推进留学生教育。2018年,学院顺利通过临床医 学专业认证、审核评估,临床医学进入ESI前1%。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获批国家一 流专业建设点,成功申报“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并成为省级协作组长单位。 2022 年,病理学系党支部通过国家第二批党建双创工作样板党支部验收。2023年,学 院顺利通过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认证,配合学校完成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学院现有教职工2722人(院本部240人,临床师资2480人),其中专任教师171 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15人,高职称教师422人。拥有各类国家级人才称号7人,省 部级人才称号3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9人。荣获“宝钢优秀教师奖”2人,“全 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及“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奖”2人,博士生导师28人,硕 士生导师325人。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373人,硕士研究生1020人,留学生381 人。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 治疗学和健康服务与管理8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8所附属医院,16所教学、实习医院, 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3所,以及5个公共卫生教学实习基地。

  医学院现有5个“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学科建设项目(基础医学、临床 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学),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2个兵团优势学科与特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目前,拥有基础 医学博士点1个,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4个(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 与预防医学),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临床医学硕士、护理学硕士、公共卫生硕 士,口腔医学硕士)。现有新疆地方与民族高发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卫生健 康委中亚高发病防治重点实验室1个,科技部“新疆地方性高发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 地”1个,重要新发传染病防控与公共安全兵团重点实验室1个,病理和护理省级质控 中心2个,北京大学与石河子大学心血管联合研究基地1个,石河子大学共建南京市新 型研发机构“江苏宁研生物医药研究院”1个。拥有“兵团结核病耐药检测中心”“西 部地区高发人兽共患传染性疾病防治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兵团远程病理会诊中 心”等各类平台。

  二、招聘原则与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 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2025 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历教师岗,具体岗位需求如下:

  四、招聘人才政策

  生命科学相关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 业优先 学校为博士人才根据不同人才层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支持,按月发放人才津 贴,进校后,未获得项目费用支持的,由学校按不同学科不同层次不同标准予以立项支 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工作满一年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直接认定为讲师,特别优秀者, 可直接申请参评副教授。认定讲师1年后,可申请参评副教授。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为博 士引进人才提供配套购房补贴和人才津贴,同时享受政务服务、子女就学、家属就业、 住房保障、便捷医疗、金融服务、旅游休假、生活、交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优 惠政策。

  五、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六、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有相关行业领域 工作经验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情形。

  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七、招聘工作安排

  报名人员即可登陆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查看招聘公告、招 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信息。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采用石河子大学招聘系统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石河子大学主页查询《石河子大学2025年第二阶段公开招聘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 0993-2058809。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2025年4月9日前)登陆石河子大学招聘系统 (http://202.201.165.143/,浏览器需使用谷歌、Edge、火狐、360极速、Internet Explorer 8.0 及以上),按照报名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同时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 写学历信息、家庭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 历证明)、科研学术成果、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取得 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 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 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 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 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全部报考人员请加入医学院2025年教师招聘工作QQ群:419107967。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 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 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试讲(笔试)、面试 试讲、面试同时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和内容会提前通知应聘者。

  3.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 通过学院试讲(面试)人员需要参加大学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 考察等环节。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招聘群或电话、邮件等反馈信息。

  八、联系方式

  郅老师:0993-2058809 QQ:120913178 高老师:0993-2058809

  附件 1.石河子大学人才政策 2.同意报考证明 3.应聘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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