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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5年喀什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50人)

喀什市人民医院官微 | 2025-06-18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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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医院的发展需要,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医院发展的活力。结合我院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二)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

  (五)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专业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数:50人

  (二)专业:护理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5年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四)其他要求: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家级护士资格证或成绩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

  (五)见习期:12个月

  五、工资待遇

  见习期内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待遇:见习期间人社局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生活补贴,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岗位补贴,并给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11日期间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址: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将材料提交至喀什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门诊楼5楼人事科)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全套“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有二维码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考试成绩合格证);

  6.三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考核

  通过笔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

  八、体检

  统一在喀什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且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审定后在“喀什市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录用

  正式录用后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将解除见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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