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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兵团粮安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公告(19人)

新疆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025-06-2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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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团粮安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安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按照兵团党委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于2025年5月26日成立的公益类国有企业,承担兵团储备粮收储、轮换、应急保障等核心职能。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公司人员招聘工作制度及流程,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19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数量及任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兵团粮安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储备事业;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七)同意公司岗位调整,并愿意在基层实践锻炼和外派其他子、分公司工作。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二)受过学校或原单位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被原单位开除职务或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被竞业禁止或市场禁入的;

  (七)曾在招录考试中作弊的;

  (八)不符合招聘回避、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九)法律法规或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及福利

  (一)执行公司的薪酬标准;

  (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

  (三)执行国家、自治区、兵团统一的休假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将本人应聘申请表(附件2)、应聘人员汇总表(附件3)及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职称(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印证材料等〕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xjqyzp@163.com。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7月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最多可以报名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及人员甄选

  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经招聘工作小组审核后,确定符合条件人选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资格审查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将采取线下的方式开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测试等,卷面100分。笔试结束后,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招聘成绩使用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背景调查环节。

  (三)背景调查

  根据人员甄选结果,按照岗位及职数确定拟背景调查对象,按照相关流程,进行背景调查(如:档案核查、无犯罪证明、工作鉴定等),核实有关情况。如拒绝进行背景调查,则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人员甄选结果及背景调查情况,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位,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按兵团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依法依规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入职聘用:按照公司流程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后,对审核通过或在考核评估中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详情事项。

  (二)应聘人员务必确保报名时预留通讯工具畅通。出现未在要求时限内作出明确回复、经过多次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或未按要求到达笔试、面试现场等情形,均视为自愿放弃。

  (三)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情况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已到岗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背景调查、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等因素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成绩决定是否顺位确定替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工作。

  (五)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岗报到,视为自愿放弃。

  (六)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增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兵团粮安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职位表

  2.应聘人员申请表

  3.应聘人员汇总表

  (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181469042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安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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