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46号)精神,克拉玛依市人社部门6月共募集52家见习单位,153个见习岗位。
一、见习岗位及见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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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按克拉玛依市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月)给予生活费补助,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岗位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限
3—12个月。
四、见习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2.16至24岁新疆籍失业青年。
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根据见习单位的联系方式自行报名。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即可上岗。
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日致电。
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990-6882734
克拉玛依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990-6249317
独山子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990-3687108
白碱滩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990-6828583
乌尔禾区就业培训办:0990-69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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