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体检结果及复检、考察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乌鲁木齐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布,并将考察、复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公布
考生的体检结果,将由各招聘区(县)工作人员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本人,请考生注意查看信息。
二、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乌鲁木齐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25年7月7日(周一)前交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三、复检工作安排
(一)复检对象。
需复检人员。
(二)复检时间。
2025年7月4日(周五),考生须9:00前到达集合地点。
(三)集合地点。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病防治门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36号,北门地铁站B出口旁)。
(四)体检标准。
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2)执行。
(五)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现金)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复检费用按照对应复检项目收取。
2.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得熬夜、饮酒、剧烈运动,不得食用带有颜色的食物(如胡萝卜、桔子等);体检当日空腹参加体检,不得进食饮水;请不要穿连体衣服,适宜穿宽松衣物参加体检。
3.考生体检时应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个人疾病史,并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处理。
4.考生体检时身体有特殊情况的,须主动告知体检医师,否则后果自负;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的姓名或进行暗示,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
5.考生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经劝说无效的或对体检工作造成干扰的,按取消体检资格处理。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络。
6.考生在体检期间要服从指挥,体检过程应按分组统一行动,不得擅自脱离分组或离开体检场地,违者按取消体检资格或违纪处理。
7.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复检结果将通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网页(www.urumqi.gov.cn/wlmqs/c119296/bm_wjw.shtml)”公布。
以上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五、咨询电话(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一)政策咨询电话:0991-2351093
(二)考务咨询电话:0991-2351083
(三)监督电话:0991-2351079
附件1:乌鲁木齐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乌鲁木齐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