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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疆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2025年招聘

新疆人社官微 | 2025-07-0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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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2025年招聘公告

  一、基本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由自治区团委、自治区青联、自治区学联、自治区少工委于1992年发起成立的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公募资格的全区性非营利性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是自治区团委主管,由自治区民政厅批准,于2010年7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的公募性质的非盈利性社团组织。

  二、招聘需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项目官员2名

  2.宣传专员1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项目官员1名

  三、招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4个岗位,计划招聘4人。其中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3个岗位,计划招聘3人;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1个岗位,计划招聘1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报考者下载填写《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格式为Word文件格式,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各单位指定邮箱(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xjqjhhope@163.com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qnjycyb@163.com),邮件主题和报名表文件名注明格式“报名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申请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18时

  2.资格审查

  报考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负责;报考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

  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3.面 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由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同步以适当形式考察专业能力。

  4.考察和体检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1)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面试通过后,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原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结合实际开展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聘人员需提交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2)体检。面试通过且考察合格,拟录用前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人选自愿放弃考察、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5.公 示

  结合面试成绩、岗位需求、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聘用人选,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青少年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6.聘 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另行研究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待遇

  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工资及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新疆青少年发展中心”和“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招聘过程中,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按照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通知要求,提供本人有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陈老师 0991-2311835(工作日10:00-20:00)

  监督举报电话:王老师 0991-2827333(工作日10:00-20:00)

  本招聘公告由新疆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政协巷56号汇丰大厦写字楼B座6楼

  五、附 件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新疆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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