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5〕127号)精神,结合博乐市实际,现将2025年博乐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一)招募名额:32人。
(二)服务岗位:博乐市各乡镇(场)基层单位支农、帮扶乡村振兴、就业服务专员等工作。
(三)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2023年至2025年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符合各县(市)招募岗位所需的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生;
2.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或已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未上岗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
2025年博乐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及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号”发布的招募公告。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7月15日至7月21日。
2025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rsggfw.rst.xinjiang.gov.cn/osp-tb/template/pc/index.html#/personalServices),个人服务→就业创业→三支一扶报名→“在线办理”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身份证正反面,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审核后,于7月23日19:00前,携带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截图(内容要清晰)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州人力资源大厅5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注:报考支医岗位的学生请按是否有专业要求报考);博州以外报名的考生请将报名审核通过的截图、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扫描后放在同一word文档并以本人姓名命名文档名称发送至QQ邮箱647995910。
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在系统内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
2. 笔试时间:2025年7月30日上午
考试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二代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工作由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试卷,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服务平台”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考生须在8月7日-8月8日到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5号窗口领取面试通知单(博州域外报名考生将由博乐市人社局将面试通知单扫描件发至各考生邮箱,8月8日上午仍未收到面试通知单的请联系博乐市人社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岗前体检
按照相关体检标准和内容,由市人社部门组织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岗前培训
按照相关要求,由市人社部门组织新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八)组织上岗
9月1日,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四、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落实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市)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二)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不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本公告由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政策咨询电话
0909-2288035
附件:
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