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索湾垦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莫索湾垦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人数
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癖好;
(四)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和视频剪辑软件,具有文案策划、视频拍摄、剪辑等新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月20日-2月6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于2月6日前将报名表、简历表和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现场提交或发送至邮箱1271158114@qq.com,报名表和邮件均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院校+专业。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于2026年2月27日前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考试人选。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办公地点在石河子市一四七团,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住宿、差旅费等必要保障,工作满一年享受正常休假,工资面议。
六、其他事宜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各项程序完成后,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签订合同;
3.咨询电话:0993-5360095;
4.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
莫索湾垦区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