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长期以来守护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阿克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光荣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阿克苏地区2026年度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方式
此次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63名,其中:消防员54人、消防通信员岗位9人(详见附件1)。考生可选择具体单位及岗位进行报名,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协助配合招聘具体工作。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
(5)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6)身体和心理健康,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进行心理测试并合格,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要求进行体检,符合应征公民体检(陆勤人员)标准;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及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报考消防通信员岗位需为本科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5)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6)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或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中被退回的;
(7)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伤残等级评定记录的;
(10)有严重伤病医疗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具体岗位设置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网上初审、现场复核)、体能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培训等程序开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结合招聘工作实际适时发布。
(一)发布公告
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阿克苏地区人社局”“阿克苏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人员于2026年2月14日10:00至2026年3月24日20:00(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表中相关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根据要求自行下载《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所需证件照片。报名上传相关资料须保证图片正向且清晰完整,证件照片应使用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身份证照片应横向拍摄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网上审核。2026年3月31日前,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报名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认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招聘对象报名后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网上初审结果。
2.现场复核。招聘对象网上审核通过的,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参加现场复核。
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丢失的,必须由原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学位证明)。
退役军人退役证书丢失或退役证信息不正确的,必须提供原单位服役证明原件、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出现役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具备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需由消防救援支队级政治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材料。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复核不予通过。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报名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执行,均实行量化评分。其中: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测试成绩达到一般、中等、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计2.5分、5分、7.5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单项测试成绩未达到一般等次的不予计分;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聘。
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于考核当日现场签订《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安全承诺书》。如有任何不适于参加体能测试的疾病或存在其他身体不适情况的,应提前告知考务人员并主动退出体能测试。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六)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聘。应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体格检查、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政治考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标准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聘。
(八)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自我认知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形象气质和国家通用语言表达等内容。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各岗位面试入围人数比例为1:2。面试采取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九)公示
总成绩(总分12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30%的数量分别确定录取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并在新疆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符合下列条件且考核各项成绩合格的招聘对象,予以优先录用,按照优先顺序分别为:
1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参与消防站24小时执勤备战训练的消防员岗位:持有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且具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的人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机场、企业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员具有2年以上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的;持有红十字救护员等符合消防救援工作实际需要相关证书的。
2.消防通信员岗位:持有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
同岗位优先招聘对象依据个人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十)劳动合同签订和入职培训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和合同终止的情形、违约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首次签订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出的,须退还入职培训期间的伙食费和被装使用费。自签订劳动合同后1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辞退的,按单方面违约,需向合同签订消防救援大队支付在职期间的伙食费和被装折旧费。
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组织开展3个月的入职教育培训,其中1个月为集中培训,2个月为下队跟班见习。入职教育培训坚持按纲施训、训战一致、以人为本、保证质量的原则,以思想政治教育、体能技能训练和作风纪律养成为重点,兼顾专业岗位学习内容。集中培训期间不得安排单独承担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集中培训1个月期满后,由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开展结业考核,考核不通过的,解除劳动合同。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面试合格并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补录,此后不再补录。
五、职业发展和保障
试用期满后按照确定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自签订劳动合同起,相关县(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属地标准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满1年的办理《政府专职消防员证》,持证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待政策办法》,在全疆范围内享受公共交通出行、参观、游览、就医等优待。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聘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除体检环节外,不需缴纳报名、考核等其他费用。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答有关咨询,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997-2634512(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0997-2281306(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受理时间:北京时间10:00-14:00、14:30-19:30。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定向报名各(县)市各岗位,定向报考岗位数量限1个。报名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二)考核过程中,现场复核时间和各考核环节成绩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和“阿克苏地区人社局”“阿克苏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后续考核环节时间将在上一环节考核结束后现场通知,请招聘对象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招聘对象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附件1: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位表
附件2: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3: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
附件6: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