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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65人)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6-08-2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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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新疆首所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前身是昌吉州合作干部学校,创建于1958年。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第二期“双高”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案例学校”。学校设有昌吉校区和乌鲁木齐校区,下设16个院系及教学单位,开设12个4年制职业本科专业,16个2年制职业本科专业,49个高职(专科)招生专业。建有国家高水平专业群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骨干专业16个;省级骨干专业群3个、省级特色品牌专业11个。主持和联合主持国家级教学资源库3个,参与建设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0个。学校是国家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单位,获得5项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自治区职业教育成果奖。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在线精品开放课程8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建有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培育基地,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4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有动物医院、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校外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200余家。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深度合作头部企业30个,共建产教融合实践平台78个、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教学型实验室141个,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72个。学校与企业共建实质运行的特色产业学院5个,获批自治区产业学院1个。建成行业企业技术骨干、技能大师参与的工作室44个、教育部认定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立项省级混合所有制试点项目12个。学校创新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体制机制,联合政、行、校、企、科技园区共建16个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创建“亚欧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乡村振兴产业促进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平台,联合昌吉国家农高区、西部农业研究中心、新疆泰昆牵头成立昌吉国家农高区现代农业国家级产教联合体,牵头成立7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其中: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2024年至2026年毕业生均可报考。具体岗位条件见《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品行端正,志愿从事职业教育工作;

  4.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26日(含)后出生;

  6.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现代汉语(语文)、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岗位须已取得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

  7.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照附件2、附件3、附件4设置。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高校自主设置专业,须提供证明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相关材料。

  8.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各类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3)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在读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A2601至A2616岗位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B2601至B2625岗位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一)公布岗位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rst.xinjiang.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https://www.xjavtu.edu.cn)同步发布招聘岗位、条件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7日10:00时至2026年9月16日18:00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登录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s://c.exam-sp.com/XJnzd2026zp)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所需印证材料。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因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按填报要求,在对应栏目完整填写并上传原件材料的扫描件(PDF或JPG格式):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版证件照;

  (2)户口本本人页;

  (3)学历教育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岗位条件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须上传近3个月开具的党员证明;

  (7)岗位要求有职称、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的,须对应上传佐证材料。

  (8)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近亲属关系报告书等其他报名所需材料。

  6.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通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10:00时至2026年9月17日18:00时。

  2.应聘人员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进度。因报名材料提交不完整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前按岗位条件要求或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通知公告公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以线下机考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A2601-A2616、B2601-B2621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B2622-B2625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专业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的能力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策划组织、创新应变、逻辑思维、人际沟通的能力以及形态、仪表等;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

  A2601-A2616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B2601-B2621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B2622-B2625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4.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5.考核总成绩、排名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通知公告公布,同时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相关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2.体检环节中包含心理测评。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指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体检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能力素质、专业水平、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材料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性等进行全面核查。

  2.经学校研究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1.拟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八)聘用

  1.拟聘人员持报到通知单在指定时间内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或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2.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办公室(巡察办)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须关注学校官网有关信息,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4-2357979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690182905

  监督电话:0994-2334923

  咨询时间:10:00-14:00(上午) 16:00-20:00(下午)

  附件:

  1.附件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下载)

  2.附件2: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3.附件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9月)(下载)

  4.附件4: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5.附件5:应聘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载)

  6.附件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下载)

  7.附件7:应聘人员近亲属关系报告书(下载)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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