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要求,和田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和田玉龙喀什河畔,2018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5月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总面积约940亩,总投资额9亿元,建筑面积约18.16万平方米。学院围绕和田地区产业集群建成旅游管理系、工艺美术系、经济管理系、农业科技系、社会管理系、工程技术系6个二级教学系,开设23个高职专业、6个中高职衔接专业,校内教学场所115个,校内实践场所30个,校外实践教学场所126个。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公告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20日(含)以后出生)。
4.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授予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前获得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和田政府网(www.xjht.gov.cn)、和田就业服务网(https://jiuye.xjht.gov.cn)、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tpt.edu.cn/)等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2日--2025年3月2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认真阅读《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填写《和田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相关印证材料(附件5)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一并打包成压缩文件,以“岗位+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1)。考生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进行报考(附件3),因个人理解有误、提交信息虚假、提交信息有误或提交信息缺失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7日(每天10:30--13:30,16:30--19:00)。
2.资格审查地点:和田职业技术学院主楼709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京怀大道10号)。由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按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所需审查材料:详见附件5
4.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上公布。
(四)考核(面试)
1.考核形式:试讲,由和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2.试讲时间地点:以学院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3.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基本素质(授课)能力等。试讲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在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上公布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上公布。
由和田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岗位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和田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入围考察的应聘人员填写《考察表》(附件4,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上),于体检结果公示后,7日内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明确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报和田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考察审核并提出结论意见。经考察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提交《考察表》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1.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和田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03-6867302
五、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递补的,可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核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和田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六、通讯地址、联系咨询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京怀大道10号和田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咨询:和田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话:0903-6867266(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附件1:和田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和田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和田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