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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二师二十一团幼儿园同工同酬教师招聘公告

第二师二十一团 | 2025-07-17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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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公告】第二师二十一团幼儿园同工同酬教师招聘公告

  为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进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落实编外专任教师同工同酬待遇,根据《关于落实师市幼儿园编外专任教师同工同酬待遇工作的通知》师市[2025]5号文件要求,第二师二十一团幼儿园现需招聘6名同工同酬教师,招聘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五)身心健康,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在编教师;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在二十一团纪委监督下进行。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6日—7月25日

  2.报名电话

  刘老师:18214621038

  李老师:18196421851

  赵主任:13031238088

  第二师二十一团幼儿园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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