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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招聘15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布尔津政府网 | 2019-05-2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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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人,其中哈萨克语系6人,汉语系9人。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报考哈萨克语系考生需具备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国语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1.系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在职及离退休工作人员直系亲属;

  12.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制定(报备)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拟聘公示→培训及考核→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5月18日-22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地址:布尔津县神湖路5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4.携带资料:

  (1)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http://www.brj.gov.cn/)下载《2019年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2019年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A4纸打印)并填写相关内容;

  (2)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但须在2019年8月30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3)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

  (4)哈萨克语系考生需提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和复印件;

  (5)报名人员需携带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二)面试

  1.考试时间:2019年5月27日-28日(每日9:00-19:00),详见《面试通知单》。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和工作常规等应知应会内容。面试得分当场向考生公布。

  3.考试要求:(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4.入围比例: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各语系入围体检人员达不到招录人数的,岗位空缺。

  5.考试成绩:考生考试成绩从参加考试之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成绩不低于入围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如出现分数相同的,加试有关内容确定录用人员。

  (三)体检(5月30日-31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五日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顺延递补一人。

  (四)政治审查(6月1日-2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布尔津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填写《2019年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政审表》,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提交审核。考察重点把好政治关。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6月3日)

  1、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rj.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馈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员。

  (六)培训(6月上旬)

  1.拟聘用人员上岗工作前,由布尔津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档案装订及保密规定等。

  2.培训结束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布尔津县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3.拟录用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刘志勇:0906-6528381;闫春红:0906-6528022

  附件1:《2019年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附件2:《2019年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附件3:《2019年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

  布尔津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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