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5名。
(1)报名所需材料:
①《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受高等教育所有阶段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中共党员证明;
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内须注明“如被录取则同意办理辞职手续”);
⑦其他报名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