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警察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上初审、笔试前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最新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二)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