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5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6至22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入闱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应带有二维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进行学历认证)。
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到并取消资格后,根据面试入闱人员规定的比例,可在本岗位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