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递补、调剂、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2021年8月10日14:00起,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本次笔试第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二、十三师职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90分,第一、二、三、十四师职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所报职位的拟招录人数,由高分至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2021年8月10日14:00起,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查询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11日—13日,每天10:00-19:30(北京时间,下同)。
3.资格复审方式:考生将资格复审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内含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形式发电子邮件到各报考师市(联系方式见附件1),由各师市工作人员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考生将审查材料传到各师市后,务必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发送以下材料:
《2021年兵团面向社会招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
‚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背面同时打印在一张A4纸上);无身份证者,须传真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ƒ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其他证明材料:职位要求有从业资格证书的,需发送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兵团选派生应提供师(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农牧团场工作的连队(社区)“两委”成员应提供团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部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复印件;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
⑤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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