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成绩及体检环节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公告》要求,目前已完成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成绩及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1.集合时间:2023年3月11日(周六)早上8:45(北京时间)。
2.集合地点: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门口集合(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1147号),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二)相关要求
体检当天请空腹(禁食水)并携带身份证、一寸照片、500元(微信或现金支付均可)。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及入闱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咨询与监督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991-6866078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监察室、审计处)
监督电话:0991-686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