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第九师白杨市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第二批)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2023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白杨市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要求,目前招聘面试工作已完成,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一、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综合管理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医疗卫生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
体检由第九师医院统一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考生在签订诚信体检承诺书(附件2)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可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到岗后须重新进行体检复查,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一)体检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二)体检地点:第九师医院体检中心。
(三)注意事项:
1.逾期未到达指定体检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女生约443元,男生约427元)。
3.体检当日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不得进食、喝水;体检前注意休息及个人卫生,饮食清淡,不得饮酒。
4.视力检查环节,考生不准佩戴隐形眼镜,眼睛近视的考生请提前自备普通眼镜(检测矫正视力)。
三、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