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能、体检工作,李娟等11名同志进入考察阶段,现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5日。
公示期间,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伊犁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详实具体。不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者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电话:
伊犁州公安局人事处,8063044
伊犁州公安局机关纪委,8063368
伊犁州公安局政治部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