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5名。
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考核采用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交往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结果再行确定并公告,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30%+面试×70%=100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