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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乡村医生:激励与保障

新疆华图 | 2020-05-06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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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乡村医生:激励与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地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助力脱贫攻坚卫生人才基础,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党委编办、人社厅《关于组织南疆四地州招聘事业编制乡村医生专项工作的通知》(新卫科教发〔2020〕3号)文件精神,经批准,喀什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7名事业编制乡村医生。

  激励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新聘用乡村医生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教育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为乡村医生提供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利用乡村医生远程继续教育平台对乡村医生开展经常性培训。

  (三)职称晋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三区三州”职称评审有关规定,对南疆四地州全面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向南疆四地州下放卫生健康系列(专业)(包含乡村医生)高级(含正高)职称评审权,单独设置任职资格条件,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评价等作为乡村医生职称评审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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