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及《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经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交通运输厅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一)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仅限于2020年6月3日24: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可进入到考试环节。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www.xjjt.gov.cn)、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www.xjjtedu.com)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