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及中共中央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5月28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5月28日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5月28日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